证眼雷达”高速公路上超速车辆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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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高速公路的行驶速度作了特别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因此要求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以维护高速公路良好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当前交警部门开展的“预防重大交通”活动中,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根据辖区的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对因超速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不定时采用“证眼雷达”对超速的车辆进行测速监控,目的是要预防因超速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过近几个月的实践,取得明显的成效。今年1至4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次数下降了14.7%;死亡人数下降了100%;受伤人数下56.5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6.65%。笔者试对当前使用“证眼雷达”对高速公路违法车辆测速监控中,广大驾驶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些肤浅解答。
为什么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对纠正高速公路超速的违法行为这么重视呢? 当前,有些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无视高速公路的限速规定,片面的认为高速公路就是可以高速行驶,车辆能多快就开多快,而不知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特别是不顾车况、气候、路面情况的变化,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因急刹车急打方向,造成车辆撞护栏、翻车或刹车不及而发生追尾,还有的因长时间超速行驶造成轮胎过热而爆胎,导致车辆失控而发生事故。这些交通案例非常多,而且危害极大。
案例:2005年2月24日23时30分,贵州省凯里汽车运输总公司司机汪某驾驶贵H-XX368号大客车在宜柳高速公路由宜州往柳州方向行驶,途径宜柳高速公路1065KM+200M处柳江路段时,因车速过快,车头右侧撞对前方一辆因超载翻车在路上的大货车车身,酿成4死7伤的悲剧。
为什么超速行车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呢? ①首先我们从汽车的制动距离谈起。汽车行驶时,当突然遇到情况不能通行时,必须依靠制动装置的有效制动,采取紧急措施。从驾驶员发现情况到采取制动措施起,直到汽车完全停止为止,汽车经过的路径称为非安全区。在高速公路上,非安全区距离的长短,除与驾驶员反应能力、操作技术以及车辆和路面状况等因素有关外,主要取决于车辆的行驶速度。超速行驶时汽车的制动距离延长,使制动非安全区扩大,制动效果也变差。同时,汽车左、右车轮的制动效果不相同,车速越高,差距越大,因此使行车的安全性大大下降。
②超速行驶会使汽车的操纵性和稳定性变差。车速加快,汽车转向时的离心力增大,而且离心力是与车速的平方成正比的,车速过快,就使汽车所受的横向力急剧增大,如果转弯急打方向,在较大的横向力的作用下,极易使汽车离开正常行驶路线,发生侧滑而造成事故,汽车行驶时还会出现方向垂直向上的离心力,此离心力与汽车向下的垂直重力相反,车速越快,此离心力越大,严重时汽车就象失重一样,如遇横向大风或超车的横向气流的影响下,就会使车辆横向移动,超速行车,还会带来车辆侧偏、摆头甩尾、发抖等毛病,使车辆难以控制,再就是汽车运行中发生冲撞建筑物或其他交通工具时,在瞬间出现较大的冲击力,这种冲击力的大小与汽车行驶速度成正比,车速越快造成的破坏程度就越大,高速公路的设计时速一般都在110公里左右,如超过这个设计时速行驶,就已潜伏下祸患,事故一触即发。
③超速行驶会使行驶条件变差。驾驶员的视野与行车速度是密切相关的,车速越高视野越窄,且观察每一情况的时间相对缩短,使得驾驶员不能正确感知周围环境及前方物体的方位及运动速度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而导致事故。超速行驶的汽车要经常处于跟车和加速超车的状态。车速越快,与前车保持的距离应该加大,但是超车时车距反而在不断减少,一旦发现紧急情况就容易导致事故。
④超速行驶容易造成爆胎。汽车长距离高速行驶会使轮胎过热,胎内气压增高,轮胎的抗爆强度降低,达到一定程度,轮胎就会突然爆破,车轮直径变小,车辆就失去平衡,做圆孤运动,而偏离行驶方向。如急刹车还会加大汽车偏离的程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当然有的汽车在发事故时,车速并没有超过110公里/小时,但是,行车中超过了天气、路况、车况所允许的车速,不能以保证安全的速度行驶,这实际上也是超速。
在高速公路为何超速现象多? 高速公路由于路面较平直,分道行驶,路旁无树木且建筑物少,驾驶员在行驶中掌握车速的参照物少,在不知不觉中就超速,也有的驾驶员在认识上就有错误,认为自己驾驶的车辆档次比较高,车辆性能好,在高速路上就是要快才“威风”,我们在工作中使用“证眼雷达”监测到,很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速度超出限速标志的限制速度。
案例:2005年12月13日下午17时08分,广西合山市矿务局建安公司三区的余某驾驶桂B-XX779号“宝马”牌小轿车在宜柳高速公路行驶时,车速达到184公里/小时,超出限速标志牌规定速度84公里之多,被“电子证眼雷达”监测记录下来。
目前对高速公路上超速车辆的治理有哪些有效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新形势下,笔者认为治理高速公路上车辆超速最好的办法是:使用车速检测仪器对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进行车速检测,处罚超速的驾驶人,震慑超速驾驶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止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因此,“证眼雷达”将是高速公路上超速车辆的“终结者”。
在高速公路上被“证眼雷达”监测到超速的违法车辆该如何处罚? 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被“正眼雷达”监测并记录的超速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交警部门可以对超速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交警部门通过查询机动车的档案,利用通讯联系、上报纸、上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告的方式,告知超速车辆的所有人到违法地所管辖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具体处罚是: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因此,作为驾驶员要认识到超速行驶的危害,时刻提高警惕,注意速度表所指示的车速,把车速始终控制在法定的速度内,实现真正的“高速”、“高效”。 (黄伟球)